通知公告1

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及2025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6〕4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及202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大创计划项目立项申报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对象

1. 项目类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创业实践项目,还需提交商业计划书)。

2.申报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每个项目须明确1名负责人,所有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每位学生每年仅限申请主持1项省级或国家级项目,项目未完成前不得新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项目,且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商科等关键领域,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创新实践。鼓励申报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针对性应用研究项目,以及新兴边缘学科、跨学科交叉综合研究项目;支持项目团队利用校和社会优质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三)指导教师要求

1. 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其中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聘请1名校内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需聘请1名校内指导教师+1名企业导师。

2. 校内指导教师须为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被学校聘为创新创业导师的教师,在所指导项目研究领域具有相关研究与实践经历,且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企业导师需具备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有充足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实践指导。

 (四)项目经费与研究周期

1.研究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2.项目经费:国家级大创计划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经费按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国家级重点支持项目每项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的2倍;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各类别支持经费由学校统筹确定。

 (五)项目结题参考条件

1. 结题成果要求与项目类别及立项级别挂钩,其中国家级项目需对应下面成果不少于 2 项,省级项目需对应下面成果不少于 1 项。

1)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条件:

a.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b. 社会科学类的项目可以为调查报告、创业策划书或政策 建议等(经至少 3 名外审专家预审及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评审 通过);

c. 发明专利获得受理 1 项;

d.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授权 1 项;项目所取得的 技术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用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有一定成效的 软科学研究成果;

e.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或在其他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者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省级奖项及以上奖励 1 项;

f. 完成制作发明类成品,经相关学校组织专家小组验收合格。

2) 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条件:

a. 项目要按计划书执行到位,完成效果良好,注册成立公 司,项目负责人在公司股份占比 10%及以上,且提供3名及以上 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生的工作岗位;

b. 公司运营 6 个月及以上并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年 均营业额达到 50000元,年均利润达到 5000元;

c.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或在其他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或者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省级奖项及以上奖励 1 项。

2. 以上成果需与立项内容相符,成果的第一作者需为项目负责人且成果需项目成员参与,指导老师单独持有的成果不予计入该项目的成果。

3.项目所有成果发表时,须标注“湖北师范大学XXXX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标注的将不予认可。 

(六)申报程序与时间节点

1.校内申报评审: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s://cxcygl.hbnu.edu.cn/,学生账号为学号,密码默认身份证号12-17位;指导教师账号密码为学校OA系统账号密码),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学院初评推荐至学校,系统中需备注学院评审排名。各学院通过平台完成线上项目评审,按分数排名导出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将学院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原件(备注学院评审排名)发送至邮箱245363930@qq.com。

2.校级遴选与省级/国家级申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项目并分配国家级、省级指标,遴选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由学校相关负责人登录湖北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公共平台,按照《湖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操作指南》完成线上填报。

3.时间要求:校内系统报名关闭时间为430日;各学院完成项目评审、材料报送及平台项目报送工作截止时间为515日。

4.大创项目申报及管理其他内容请参照《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二、2025年大创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1. 2025年立项的各级大创计划项目团队,需按要求提交中期报告、项目进展记录(含文献阅读、学术研讨、研究方法/技术学习、综述撰写、调研实践等开展情况)等材料,统一上传至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s://cxcygl.hbnu.edu.cn/)。

2. 指导教师对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各学院组织开展中期检查评审,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质量,于6月15日前完成本院中期检查工作,并在系统上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审核报送

3. 对于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按规定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统一报销。各学院酌情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于进展缓慢、未达到预期研究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规定终止项目研究。

 三、有关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创计划工作,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将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与学院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挂钩,持续提升项目研究质量和成果转化落地效率。

2. 2026年所有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创计划项目,原则上均须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须按大赛有关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完成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学校大赛通知。

3. 项目负责人须确保申报信息准确、规范、完整,若因信息问题影响项目审核、立项等工作,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项目团队需合理安排研究时间,确需延长研究周期的,按规定另行申请。

4. 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交流、展示活动,加强项目成果梳理与推广,充分发挥大创计划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作用。

5.根据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要求,要求各学院加强大创项目过程管理,持续提升项目质量和项目转化落地工作,做好项目管理工作,该项工作与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挂钩。

 四、联系方式

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王老师,联系电话:0714-6576227;

 五、附件

附件1 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学生教师使用手册

附件2 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3 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10

附件1 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学生教师使用手册.zip

附件2 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