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浏览次数:587


   各学院、各创业团队:

   为深入推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鄂创新创业,2023 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二)毕业 5 年内(2018  1  1 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三)毕业 5 年内(2018  1  1 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本扶持资金与“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申报人和项目之前获得过“中国创翼”大赛扶持资金或本项目扶持资金的,也不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二)法定代表人为该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始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 30%

  (三)公司成立时间为法定代表人就读高校期间,或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5年以内,且工商注册时间在 2022831日前(含2022831日)。

  (四)202291日至2023 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五)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 3 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六)自申报之日起至2023 年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截止日期间,扶持对象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八)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 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登录 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6.html,下载学习《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认真填写信息并上传以下电子扫描件:

  (一)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照(白底证件照)。请上传大小不超过 5M,格式为 JPG  PNG 的个人登记照。

  (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学历电子认证表。

   1.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2. 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3. 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http://zwfw.cscse.edu.cn/”申请认证)。

  (三)项目商业计划书

可登录 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543.html 下载模板。

  (四)吸纳就业凭证

   1.劳动合同。公司与3名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全职不做硬性要求。

   2.工资流水。

   可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html/display/80601.html下载模板。

   提供202211日至2023515日期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连续3个月工资记录。工资记录提供方式为:

  (1)工资由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或财务人员)银行卡发放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加盖银行公章(或电子章)。

  (2)工资由支付宝支付的,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含支付宝业务凭证专用章)。

  (3)工资由微信支付的,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含财付通支付业务凭证专用章)。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现金发放形式,提供现金发放凭证。

  (五)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315日至 5 15日)。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 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查( 3  15 日至 725 日)。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

   1. 资格审查

   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各县市(区)团委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67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620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提交。6 23 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提交。

   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陆“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 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签字盖章后,送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于73日前报送至市(州)人社部门备案。

   2. 项目初选

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团委组织实施,可通过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项目基本资料可登陆系统下载。评委由各地自行邀请,评委由大学生创业导师、创投机构负责人、行业相关企业高管或专家,按照 2:2:1 的比例组成,并签订评委承诺责任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项目初选评审标准分行业类别 (A-E 类,共 5)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各类别申报项目比例择优推荐到省级,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初选晋级项目名单将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 15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将初选项目进行网上推荐提交。在所有项目网上推荐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3 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25日前报省人社厅。

  (三)省级核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市州推荐到省级的项目进行资格核查,确定进入省级评审项目名单。

  (四)省级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通过省级核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 10 万元以上( 10 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8 万元资助。

  (五)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到项目举报线索,一经核实的,立即终止该项目扶持。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五、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 5 万至 50 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创业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项目融资等服务。对获得 8 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六、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密切合作,广泛宣传,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资助的大学生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创业者要诚实守信,填报和上传的资料必须完整,信息必须真实,并签订电子《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虚报套领等骗取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今后不再受理项目申报,同时列入失信者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可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湖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项目和当事人,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对违规领取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追究公司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项目资金将从2023 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预拨至各地财政,各地在拨付资金之前要对项目的存续状态进行核实,对项目注销、破产和不再经营的,不再给予资金,并做好资料记录备查。

  (四)各创业团队于51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产学合作处指定邮箱(303672377@qq.com)。

   联系人:鲍锐娜,电话:07146578760,邮箱:303672377@qq.com

创新创业学院、产学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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