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2浏览次数:3761


为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学校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在导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创业实践项目,还需提交商业计划书)。

二、申报对象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鼓励学生团队申请。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

2.原则上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校各年级本科学生,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二、三年级学生,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三年级学生,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即主持人仅限1人,主持人必须为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同时申报或参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三、指导教师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原则上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聘请1名校内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发挥引导作用,全过程跟踪项目执行情况,指导学生按预定研究计划完成相关研究训练内容,通过项目训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

2.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我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是被学校聘为创新创业导师的教师,且在所指导项目的研究领域具有相关的研究与实践经历且指导的项目不超过3项(含在研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除聘请1名校内指导教师外,还必须聘请1名企业导师,参与项目指导的企业专家应具有企业运营及管理方面的丰富实践经历,且有时间与精力参与项目实践的指导工作。

四、项目结题参考条件

1. 国家级项目需对应下面成果不少于 2 项,省级项目需对 应下面成果不少于 1 项。

1) 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条件:

a. 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

b. 社会科学类的项目可以为调查报告、创业策划书或政策 建议等(经至少 3 名外审专家预审及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评审 通过);

c. 发明专利获得受理 1 项;

d. 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授权 1 项;项目所取得的 技术成果被有关单位采用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有一定成效的 软科学研究成果;

e.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或 在其他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者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省级奖项及以上奖励 1 项; f. 完成制作发明类成品,经相关学校组织专家小组验收合格。

2) 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条件:

a. 项目要按计划书执行到位,完成效果良好,注册成立公 司,项目负责人在公司股份占比 10%及以上,且提供3名及以上 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生的工作岗位;

 b. 公司运营 6 个月及以上并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年 均营业额达到 50000 元,年均利润达到 5000 元;

c. 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或在其他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或者其他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省级奖项及以上奖励 1 项。

2. 以上成果需与立项内容相符,成果的第一作者需为项目负责人且成果需项目成员参与,指导老师单独持有的不予计入该项目的成果。项目所有成果发表时,须标注湖北师范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

四、申报程序

1.校内网登陆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s://cxcygl.hbnu.edu.cn/),登陆账号:学生学号,登录密码:默认身份证号12-17位。项目负责人可通过项目双选招募成员和指导教师,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登陆系统的账号密码为登陆我校OA系统账号密码),审核通过后经学院初评推荐至学校。报名使用手册详见附件1。

2.各学院可通过创新创业管理平台进行线上项目评审评审结束后按照分数排名导出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将学院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原件发送至邮箱245363930@qq.com电子版需备注学院评审排名)。

3.系统报名关闭时间5月15日,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20日,请各学院在5月2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并完成创新创业管理平台项目报送工作。

4.大创项目申报及管理其他内容请参照《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5.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项目,并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上报省厅。

联系人:王艳丽         联系电话:0714--6576539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采取不同形式积极组织学生申报项目。

2.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3.由于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尚未下达,名额分配未定,请各学院做好评审排名。

4.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加第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请各学院做好项目资格审查

5.根据《湖北师范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对于大创项目实施时间规定,2022年大创项目立项建设后实施时间原则上为一年,请申报项目的团队合理安排好时间。如需延长时间,可另行申请。

6.根据学校年度目标考核要求,要求各学院加强大创项目过程管理,持续提升项目质量和项目转化落地工作,做好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1.5分)。未进行中期检查的,每项扣0.15分,结题未通过、延期、项目终止的,每项扣0.15分。项目经费执行未到位的,按照1000元扣0.05分进行扣除,扣完为止。没有获得省级大创项目的学院扣0.15分。详见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要求。

附件1 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学生教师使用手册.zip

附件2 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