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2年3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290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加强组织和宣传,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动员更多教师积极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自4月18日起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管理。
三、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附件 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