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1

关于举办湖北师范大学第8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浏览次数:922

关于举办湖北师范大学第8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和《湖北师范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8届湖北师范大学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鉴于目前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大赛简介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李克强总理倡议发起、总书记亲自回信、分管副总理每年都亲自出席、教育部等12个中央部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重大创新创业赛事。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互联网+大赛受到了全国高校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其成绩对于学校综合排名等均具有较为显著的影响。

 “互联网+大赛定位高,发展快,大学生热情高涨,星火燎原,第一届大赛有20万大学生、3.6万个项目参赛,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来自117个国家和地区、4186所学校的147万个项目、631万人报名参赛;效果好,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评价高,全球最大最好的路演平台。我校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此项比赛, 2021年获得国家级铜奖1(生命科学院夏险博士),省级金奖1项,银奖3项,铜奖3项,“我梦见-楚天创客”大赛铜奖4项,创历年最好比赛成绩,并连续四年荣获湖北省赛事优秀组织单位。创历史最好成绩。2022年,力争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再创佳绩!

二、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条件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并积极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0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基于大赛性质特点,鼓励各团队积极吸收计信学院、经管法学院有关专业学生加入项目组。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大赛分为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赛道,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参加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主赛道方案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主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2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须报名参加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学生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教师为在编在岗教师(202231日前正式入职)。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其中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大赛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模型,为谋取公众社会利益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机构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产业赛道方案以正式通知为准。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查及讲座指导、校级比赛、集中培训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1起至5月)

1.1月至3月)开展大赛政策文件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发动学生关注创新创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和创新创业学院抖音号(“湖创创”),上述两个平台是学校第一时间转发教育部相关通知和学校大赛组织各项通知的平台,及时转发各项大赛通知。组建大赛组委会和评委会,对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广泛宣传。重点突出国家、省厅和黄石市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大赛的目的、意义,举办创新创业沙龙,交流创业成功者的典型经验等。


2.110-14日)寒假期间组织学生参加由创新创业学院和校团委共同举办的、在线上实施的“大学生学科竞赛训练营”。组织动员全校各学院、研究生院学生广泛参加线上训练营,传播创新创业理念,分享部分大学生学科竞赛相关内容与优秀获奖学生经验,使其深入学生群体,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提升我校学子创新创业学科竞赛能力与水平。

3.115-31日)引导学生寒假期间撰写参赛项目书初稿。在了解大赛基本背景和大赛基本规则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与指导老师联系,紧密结合专业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教师创新创业实践等选择参赛项目,撰写大赛项目计划书初稿,为开学以后修改项目计划书打下基础。

4.3月中旬)召开“互联网+”大赛推进会并启动专创融合师资训练营项目,为大赛储备师资。学校将在各学院遴选30名左右计划或者正指导互联网+赛的专业教师参加2022年度专创融合师资训练营,进行专业的培训,颁发培训证书。各学院优先推荐1-2名有指导互联网+大赛指导意向、具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博士以上学历的专业教师参加师资训练营。

5.3月中旬至4月中旬)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项目。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大赛备赛系列讲座。开展本训练营项目主要服务互联网+大赛,邀请行业类最权威专家开展大赛辅导讲座,进行项目一对一辅导,提升学生比赛能力和水平。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讲座指导阶段(即日起至5月)

1. 各学院组织报名。认真做好参赛项目报名、评审选拔等相关工作,公布比赛评分规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参赛,组织动员团队报名,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参赛团队负责人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各学院参加大赛的学生项目数应不低于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数的 3.5%(除《设计思维与创新》慕课必须参加的大一学生外),申报主赛道项目数应不低于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数的 3%(即每 100 名学生应推荐3项);申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数应不低于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即每100 名学生应推荐1项)。注:以上指标列入对各学院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请学院按不超过本院报名团队总项目数 30%的名额,遴选推荐项目至校级复赛。

2. 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大赛组委会对各学院申报的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对参赛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若发现参赛项目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3. 讲座指导。报名的项目团队,将组织讲座进行指导,邀请指导老师对商业计划书等比赛内容进行统一指导。

(三)比赛阶段20225月至6月)

1.网上评审。网评由学校评委会专家根据参赛团队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打分,遴选出若干团队参加现场比赛。

2.现场比赛。组委会邀请校内创业导师、行业企业、风投机构代表组成专家评审团。每支参赛团队在比赛现场以各自项目为主题,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不同形式的项目和团队风采展示,并随后回答专家评委提问。最后根据专家评审团打分结果,评选出。

(四)入围参赛团队集中培训阶段20227月)

根据省厅要求最后确定我校入围参加湖北省复赛的项目团队,届时将组织集中培训,邀请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对项目进行进一步指导提高。

七、奖励政策

1.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并为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奖励;

2.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复赛,并享受大赛相关支持政策;

3.优先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并推荐给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

4.大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

5.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奖励在大赛组织工作中推荐项目数量多、质量优的学院;

6.对积极参与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院,在申报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八、工作要求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国内最高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竞赛组织及获奖情况已纳入评价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抓好比赛组织工作,原则上4月中旬之前要完成院赛,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组织动员工作即时展开;要积极动员师生关注比赛、参与比赛,扎实做好项目申报指导、遴选、推荐工作,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寒假大段时间做好筹备工作;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支持学生依托教师科研成果创新创业。

九、注意事项

1.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予以调整,请及时关注。本预通知与正式通知有出入的以正式通知为准。

2. 提醒学院注意,由于省教育厅会根据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提交数量分配学校参赛名额,请各学院在项目评审时注意保证一定的数量和时间的合理分配。

联系电话:0714-6576539(王老师)

  箱:245363930@qq.com

  

  

湖北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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